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检验科耗材一批”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科室需求,拟对下列产品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和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产品名全称 | 需求试剂规格 | 适用机器 | 备注 |
POCT荧光 | SAA |
|
| 万孚FS-205 |
|
白介素-6 |
|
|
| ||
N-BNPPro |
|
|
| ||
PCT |
|
|
| ||
25-OHVD |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下医疗产品采购特定资质:
(3)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4)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公司单位介绍信/委托函(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如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
4、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四、谈判须知
1、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正三副,正本需彩印,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响应产品报价明细表(须注明27位医保编码,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产品介绍彩页、参数、配置清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挂网截图、业绩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打印查询依据)、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谈判现场需提供的样品(如有)须拆除包装、遮挡相关logo,不得出现厂名、厂址、logo、铭牌等身份识别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作废。
3、本次项目采购为竞争性谈判 ,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交货时间为7个工作日,合同签订供货期限为:2年。
4、报价方式:2轮报价,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或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5、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
(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南昌市经开区双港西大街189号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2号楼1楼采购科
3、如有相关疑问可来电进行咨询
采购科 联系电话:0791-83817625——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