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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移动拍片车租赁服务”二次挂网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量:576

由于发布公告后,本项目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现本项目重新进行院内采购挂网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和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内容:

产品需求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移动拍片车租赁服务

/

按最终拍片数量报价,限价最高24元/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参加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特定服务要求:

1)能同时提供两辆及以上移动拍片车,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和技师,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2)保证拍片的质量,当日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提供电子胸片结果。重大阳性结果在2小时内告知。

3)确保配合我院外出体检的时间、地点及人数安排。

4)配备体检人员的相应防护措施。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公司单位介绍信/委托函(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如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

4、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谈判须知

1、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三副,正本需全彩印,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征信网上证明、三年没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特定服务要求”中列举的相关证件等,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830—202495日下午4点

(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南昌市经开区双港西大街189号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2号楼1采购

3、联系人: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