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现有部分科室设备配件损坏或需维修,拟对下列设备维修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和维修公司参与。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需求科室 | 备注 |
1 | GE核磁共振冷头更换 | 1 | 放射科 | 维修 |
二、资质要求:
1)报名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
2)报名人须具有GE公司核磁售后的资质
3)报名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5)报名人应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材料如下:
1)企业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书。
四、商务要求:
1)能提供GE核磁共振售后授权书(投标人或维保实施人提供售后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提供同级别医院同类维修项目业绩(投标人或维保实施人提供磁共振维修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3名工程师维修GE核磁共振证书。(提供磁共振制造商培训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响应截止前连续 三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服务商具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五星级售后服务证书。
5)中标公司在签合同时请提交原厂对该项目授权书原件备查,以确保配件的质量。
五、维修项目:
1)更换GE核磁共振冷头和吸附器,修复磁共振故障。
2)负责维修后的安装、调试、校准,使之符合该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临床使用要求。
3)更换的冷头需提供冷头出厂的测试报告。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维修服务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维修服务承诺书及设备维修报价单。
3、维修后质保期至少12个月。
4、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维修商方可参与谈判。
备注:以上资质证照及设备维修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七、谈判须知:
1、谈判现场递交的相关文件(一正三副须密封),包括: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设备维修报价明细表、售后服务承诺。(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
(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南昌市经开区双港西大街189号2号楼2楼后勤保障处
3、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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